律师执业省内转所,是指律师在同一省份内,从一个律师事务所转入另一个律师事务所的过程。律师执业省内转所,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保证律师执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律师执业省内转所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转所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律师执业省内转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律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律师已经在原律师事务所执业满一年;
- 律师没有正在执行的处分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违法违规行为;
- 律师已经结清或者妥善安排了原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务;
- 律师已经得到原律师事务所和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的同意。
二、转所的程序
律师执业省内转所,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 第一步,提出转所申请。律师需要向原律师事务所和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提出书面的转所申请,并说明转所的原因和时间。律师还需要向原律师事务所交回律师证、律师印章、律师工作证等相关证件,以及清理原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和资料。
- 第二步,办理转所审批。律师需要向原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司法局)提交转所审批的申请材料,包括转所申请书、律师证、律师印章、律师工作证、原律师事务所的同意书、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的接收函等。司法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出具转所审批的决定。如果审批通过,司法局将注销律师在原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登记,并将律师的档案和资料转交给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司法局。
- 第三步,办理重新执业登记。律师需要向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司法局提交重新执业登记的申请材料,包括转所审批的决定书、律师证、律师印章、律师工作证、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的接收函等。司法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出具重新执业登记的决定。如果审批通过,司法局将在律师证上加盖新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并将律师的档案和资料归入新的律师事务所。
三、转所的注意事项
律师执业省内转所,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律师在转所期间,不得从事律师执业活动,也不得以律师的身份对外出具法律意见或者代理诉讼等;
- 律师在转所期间,应当妥善处理好原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务,包括交接好手头的案件,结算好律师费,解决好与原律师事务所的利益分配等;
- 律师在转所期间,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不得泄露原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或者客户的隐私,不得与原律师事务所或者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竞争等;
- 律师在转所后,应当尽快适应新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环境,积极参与新的律师事务所的各项活动,与新的同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新的律师事务所做出贡献。